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啊啊啊啊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7〕120号), 扎实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和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明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推进健康阜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1.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贯彻落实《阜新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含民族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2.强化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县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强化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3.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4.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要充分发挥民营医院协会功能,强化社会办医规范发展。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二)大力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1.依法依规制定医院章程。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制定公立医院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强化科学决策机制。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计生委)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4.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以及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内部公示等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5.健全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6.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和预决算报告等制度和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执行力。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级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加强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控制医院债务规模,加强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7.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建立和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人员岗位聘用、个人薪酬、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8.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应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计划,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师考核、医学生培养等工作。大型公立医院应发挥自身优势和辐射作用,强化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城市大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农村地区培养适宜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9.健全科研管理制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大力开展适宜技术开发、普及和推广,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0.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起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党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1.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成统一集成、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转的医院信息平台,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按要求上传有关诊疗数据,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推进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应用。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积极推进电子签名应用,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推进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远程医疗等信息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2.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为医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文化动力。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注重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3.全面开展便民惠民优质服务。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实现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4.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各级公立医院按照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理顺下转通道,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各级公立医院要积极参与医疗联合体,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发展县域内医共体,组建专业性分工协作的跨区域专科联盟,加强面向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络系统,促进医联体内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探索推进医联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疗联合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积极开展精准化对口帮扶工作,市级、县级公立医院要以外省对口援建和医疗联合体为契机,积极主动引进省外优质医疗资源和优质医疗服务,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三)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明确公立医院党组织职责。公立医院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医院发展贯彻于党组织活动的始终,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医院工作。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党组织必须参与决策。
2.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根据公立医院特点和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选好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由同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分开任职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行政副职,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一般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要围绕“党建示范促改革”,设立、推进“基层党建示范项目”,以基层党建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要担任党支部书记。
3.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和调整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凡达到建立条件的公立医院必须建立党组织,实现应建已建率100%。任期届满的,要按时进行换届。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的要求,下大气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深化“四查一评”工作机制,对公立医院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年底进行一次客观评估、分类定级,通过鼓励先进、整顿后进,推动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水平。
4.加强民办医院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扩面提质工程”,拓展“四建”方式,稳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批准设立民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同步完善实名制登记台账。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民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切实强化民办医院党组织功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5.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根据医院规模和党员人数,健全党建工作机构,配齐必要工作人员,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强化阵地建设,结合行业特点,2018年底前高标准建设完成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医院)以及辽宁蒙医医院党群服务中心,其他公立医院也要分别完成标准化支部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民办医院要结合实际,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按照“七有”标准,健全党员活动场所。
三、进度安排
我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分方案制定、稳步推进、全面推开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2018年6月—2018年7月)。市直、矿区及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等。
第二阶段:稳步推进(2018年8月—2019年12月)。各县区确定部分医院作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单位,鼓励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
第三阶段:全面推开(2020年1月—2020年12月)。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在全市范围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进度安排出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完善落实督办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形势,按照职能分工及时下放相关权限,调整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公立医院要牢牢把握现代医院管理的正确方向,切实履行公立医院主体责任,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相关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广各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典型经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在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根据医院性质、功能定位、等级规模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突破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着力抓好重要政策解读、重大成效展示、信息发布监管和正确观念传播等工作,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注重社会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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