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关于推进“9110”“放管服”集成化改革和努力实现“3550”改革目标的意见》(阜委发[2017]62号)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阜新市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办法(试行)》,在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9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条适用范围为全市企业投资项目(除市政府明确不享受此项政策以外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多评合一”的含义。包括开展区域评估事项、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审批、统一办结新的服务模式等。
第三条实施内容。其核心是项目开工建设前,所有评估事项的审批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此外,明确编制各类评估报告相关事项。
第四条分类实施。包括既有园区、新设立或扩大范围园区、园区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第五条工作流程。整个周期控制在29个工作日以内。统一受理1个工作日、统一评估20个工作日、统一审批7个工作日、统一办结1个工作日。
同时,《实施办法》第6至第9条提出了保障措施及其他事项。各县区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施行。《实施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