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出台了人才安家补助相关政策。该政策主要面向在阜就业创业的高学历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通过提供安家补助,鼓励各类人才齐聚阜新、扎根阜新、发展阜新,助推阜新转型和经济发展。
据悉,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范围为: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间,在阜新地区各类企业及县级以上科研院所(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就业、创业,并承诺在阜就业或创业5 年以上,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高等院校、国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从阜新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阜新就业创业的高学历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阜新市购房用于自住,可申请一次性人才安家补助。其中博士毕业生每人补助不超过10 万元、硕士毕业生补助不超过5万元、本科毕业生补助不超过3万元;开设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专业人才,补助不超过15万元。享受安家补助的人才在阜新地区购置的房屋产权自购置之日起,5年之内限制转让。在限制转让期内申请转让该房屋产权的,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收回已经发放个人的人才安家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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